水质监测和水质安全不容忽视


生态环境部印发了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研究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,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。

《方案》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重点:

一是做好空气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。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、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,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,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。

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。疫情防控期间,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,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。

三是完善应急监测预案,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。

近年来,更好的治理环境污染,更全面科学水质监测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密切关注的领域。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》发布后,各地环保部门积极响应,出台了一系列疫情期间,针对水质监测管理工作的要点,保障供水安全这条城市生命线。